上海易连(600836):上海易连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3-28 20:08:00 来源:中财网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第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当年未实现盈利,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转型发展的资金需求,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能够按照证监会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规范运作,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确保各项制度得以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于2022年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

四、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以上议案所审议的互相担保行为基于实际融资需要而进行;互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被担保方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流,截止目前均未发生贷款逾期情况;同时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能及时了解对方经营和财务状况,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为此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提示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强化内控机制,切实防控风险,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发展经营,审议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金额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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