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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一诺 实习生 徐晨曦
7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召开山东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了全省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山东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张传毅介绍,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445件,审结409件,其中: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涉外商事案件123件,审结65件。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4274件,审结4001件,其中:受理一、二审涉外海事案件443件,审结330件。案件覆盖近40个国家和地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2023年3月,青岛海事法院成立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这是全国海事法院首个自贸片区审判区,旨在打造成为自贸区对外开放的窗口、自贸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新高地及海洋法治科普基地。
张传毅还提到,全省法院依法确定仲裁协议准据法,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548件,审结508件,作否定性评价案件31件,占比6.1%,有力地维护了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仲裁裁决的终局性效力。
“山东高院去年研究建立了司法协助案件督办制度,对下级法院未结案件定期调度、限期办结、逾期督办,效果显著。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山东高院共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159件,区际司法协助案件251件,限制出境交控案件185件,涉及40个国家和地区。”张传毅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青岛海事法院诉前化解率达34.8%。滨州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2亿元的买卖合同纠纷。青岛海事法院自主研发“互联网+”船舶管理新模式,相关诉讼案件较以前减少50%以上。
张传毅表示,全省法院将继续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服务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着力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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