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红游乐设施层出不穷,“大秋千”“彩虹滑道”“网红桥”吸引着年轻人纷纷去“打卡”尝鲜,殊不知背后潜藏着不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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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茶陵一位17岁女孩“打卡”网红大秋千时,不甚摔落在地造成腰椎骨折,法院会怎么判?来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8日晚,17岁女孩小刘与其朋友在雷某的不断劝说下,来到雷某经营的游乐设备“网红大秋千”进行游玩。在游玩过程中,小刘不小心从秋千上甩落在地受伤。
随后,小刘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22天,共花费医疗费5.26万元,经鉴定,小刘腰椎L2、L5骨折,构成九级伤残,该损伤建议需护理90日,营养90日,内固定取出治疗费1.5万元。
事故发生后,雷某向小刘赔偿了39750元。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小刘及其监护人要求雷某及游乐设备提供者长葛市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乐设备公司)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合计24余万元。
另查明,2022年1月5日,雷某向游乐设备公司购买“网红大秋千”。2022年1月15日,雷某通过微信向涉案公司反映“网红大秋千”规格不一样,要求将气垫加长4米。
雷某认为,小刘系因在秋千上拍照导致摔伤,且其年满17岁,有一定的辨别风险的能力,在一定范围内未尽到注意自身的安全和保障的注意义务,忽视了自身安全,明知在玩秋千过程中拍照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仍然放任自己行为,最后导致受伤,故对其自身伤害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与此同时,游乐设备公司提供的秋千存在缺陷(如安全气垫长度不够)是导致小刘摔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游乐设备公司认为,小刘从秋千跌落受伤并非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如秋千钢管断裂或者绳网断裂造成,不应对刘某的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小刘从网红大秋千跌落系因雷某在运营相关游乐设备时,未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也未尽到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且雷某作为游乐设备经营者,不仅没有做好安全注意事项,而且鼓动不适宜人群进行游玩,故雷某应当对小刘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刘事故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其监护人应当告知阻止其参与具有危险性的游乐项目,但因其未尽到监护责任,对小刘的受伤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判决
茶陵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雷某作为“网红大秋千”实际经营者,在未取得营业执照,且明知购买的游乐设备气垫长度与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下,仍然无证运营。在运营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义务,未在经营场所中的醒目位置对有关游乐注意事项予以说明,故应承担主要责任。小刘在荡秋千的过程中,未注意自身安全,且其作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存在监护缺位,应对其自身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游乐设备公司因其提供的游乐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存在一定瑕疵,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认定,小刘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损失共计27.26万元。最终法院判决雷某对小刘受伤所产生的损失承担60%的责任,长葛市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承担30%的责任。其余10%的责任由小刘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判决后,雷某不服提出上诉,株洲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遍地开花的游乐设施虽然给大众带来了欢乐,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导致受伤事故时有发生。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体验各类项目之前要注意甄别商家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来源:茶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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