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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正式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企业数据资 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
规定明确提出相关列示和披露要求。规定强调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 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 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在编制资产 负债表时,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存货”项目、在“无形 资产”项目和在“开发支出”项目下增设报表子项目。同时企业可自愿披露数据资源相 关信息,比如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对企业创造价值的影响方式,与数据资 源应用场景相关的宏观经济和行业领域前景;用于形成相关数据资源的原始数据的类 型、规模、来源、权属、质量等信息;企业对数据资源的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以 及相关人才、关键技术等的持有和投入情况等等。
规定在相关披露中进一步细化。规定针对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和确认为存货的数 据资源的相关披露明确披露格式,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类别进行拆分。《企业数据资 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
数据要素迎来新发展。2019 年,国家层面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 2020 年,数据作为一种新生产要素首次写入了中央文件中。近期各地纷纷出台数据要素相关 政策,数据要素市场迎来新发展。此次《规定》将进一步推动数据资源的价值重估,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加速发展。
风险提示事件:政策落地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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